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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界定管道是否为压力管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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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界定管道是否为压力管道

发布日期:2017-09-25 00:00 来源:http://www.jfhi.net 点击:

如何界定管道是否为压力管道



     国务院2009年5月1日颁发实施的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49号)中,将压力管道进一步明确为“利用一定的压力,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,其范围规定为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.1MPa(表压)的气体、液化气体、蒸汽介质或者可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、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,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”。


    这就是说,现在所说的“压力管道”,不但是指其管内或管外承受压力,而且其内部输送的介质是“气体、液化气体和蒸汽”或“可能引起燃爆、中毒或腐蚀的液体”物质。


   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及设计文件许可 设定依据 设计单位资格许可条件 实施机关 许可程序 许可期限 许可增项 复查换证 变更与延续 设计文件的鉴定程序和要求 收费依据


     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及设计文件鉴定。 


    设定依据 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第十一条:“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,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”。第十二条:“锅炉、压力容器中的气瓶、氧舱和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,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,方可用于制造。” 


压力管道安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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